為提取稀有金屬?中國人非法轉運日本電子廢棄物遭逮

電腦的電路板(圖/Pixabay)

18 日,日本大阪府警察局生活環境課以涉嫌違反《關稅法》(虛假申報),將電器產品等產生的垃圾——「電子廢棄物」作為塑膠垃圾向海關申報為由,逮捕了大阪府寢屋川市一家名為「興亞產業」的出口公司的中國籍總經理佟劍輝及董事蘇宏光等 5 名嫌疑人。

從日本等先進國家向發展中國家非法出口電子廢棄物的現象十分猖獗。雖然有加強管制,但由於它含有稀有金屬等寶貴資源,因此需求量大,而導致非法交易橫行。

被捕的嫌疑人是報關業者「華領」的董事長陳岩英等和其他 3 人。所有人都是在 17 日被捕。

今年 2 月 24 日,他們被指控合謀以向大阪海關虛假申報了 92.4 噸的「塑膠垃圾」,並試圖非法出口到馬來西亞,但其中除了塑膠碎片以外還參有電腦電路板和電線等電子廢棄物。

電子廢棄物當中會有金、銅等金屬,有些裡面還含有稀有金屬。根據聯合國2020年公開的資料,2019年全世界產生的電子廢棄物約有5,360噸,至少可以回收相當於570億美元的貴金屬。(圖/baselactionnetwork/Flickr/CC BY-ND 2.0)

這在大阪海關的檢查中被發現,大阪警察局生活環境課在收到情報後進行了調查。佟姓嫌疑人等在去年夏天也曾被海關指出提出過類似的虛假申報,因此大阪府警局認為他們是惡意而為之。

原則上,電子廢棄物須遵守《巴塞爾公約》,該公約限制有害廢棄物的跨境轉移,並要求在出口前取得對方國家的同意。

據調查人員稱,其出口對象的馬來西亞業者的負責人是中國人,與蘇姓嫌疑人從以前就有在聯繫。大阪警方認為,該業者可能在馬來西亞從電子廢棄物中提取金屬並出口到中國。

調查人員表示「這本來會是在國內被妥善運用的資源。需要再加強在清關階段阻止事情發生。」

《巴塞爾公約》與電子廢棄物
因為先進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有害廢棄物造成了嚴重的環境問題,而在聯合國的環境計畫下於 1989 年擬定,1992 年生效,日本在 1993 年加入。電器和電子設備含有有害物質和銻等重金屬,這些廢棄電子設備等電子廢棄物都是這個公約的管制對象。主要目的是減少有害廢棄物的產生,並避免跨國運送造成環境污染,提倡就處理有害廢棄物、防止非法運送。

參考新聞連結:
2022/10/18 産経 <独自>電子廃棄物の不正輸出を計画 虚偽申請疑いで中国籍社長ら5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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