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6)日,據香港大公報報導,中共預擬「台獨頑固份子」名單,依法制裁終身追責。中共此舉符合它長期對台灣的文攻武嚇,然而,中共定義下的「台獨頑固份子」,不禁令人思考:「台獨份子」是誰?「台獨份子」由誰定義?此外,中共所說的「頑固」又是何種概念?這有待我們從歷史中尋求答案。
負面稱謂的「台獨份子」
事實上,「台獨份子」是中性稱謂,意即主張台灣獨立的運動者。問題是:過去台灣因受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下,台獨是相當嚴重的禁忌,中國國民黨將「海外台獨」、「民主人士」和「共產份子」宣傳為「三合一敵人」外,進一步抹黑台獨是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並提出「台獨即台毒」的政治標語,因此,從事台獨的「台獨份子」除了被汙名化,「台獨份子」一詞猶如洪水猛獸般被賦予負面意涵;島內的台獨份子,包含 1961 年的蘇東啟案、1964 年彭明敏案、1967 年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案、1970 年泰源監獄事件等遭到中國國民黨鎮壓且關殺。
即便如此,台灣島內的「台獨」主張仍然沒有中斷。
隨著威權體制的鬆動與黨外民主運動浪潮下,解嚴後的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鄭南榕在公開場合大喊:「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1988 年的「新國家運動」等都讓台獨份子的台獨主張公開化,不過,仍要到 1991 年廢止《懲治叛亂條例》與修正《刑法》100 條後,主張台獨的「台獨份子」才不受中華民國法律制裁。
然而,即便台獨主張合法,正如前述中國國民黨對台獨的污名化,這項價值仍未因法律修正而有大幅度的改變,其實,在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時,新黨參選人趙少康於辯論會質問民進黨參選人陳水扁是否支持台獨,其實就意味著「台獨」與「台獨份子」在 1990 年代仍有「負面意涵」。
賦予意涵轉變的「台獨份子」
伴隨中共的崛起,中共更深一層對「台獨份子」定義,最明顯案例是,2000 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時,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就表示:「誰要是搞台灣獨立,你就沒有好下場!」顯見「台獨份子」在中共眼中又賦予新的負面意涵:「想要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台獨份子一詞,隨著民進黨第一次執政後,中共更視其為「台獨份子」,意即「民進黨=台獨份子」的政治符碼,從這項脈絡中,我們可以看到「台獨份子」的定義又被轉化。
只是,真正的「台獨份子」怎麼都由外人來定義?難道,「台獨份子」名詞無法走出屬於自己光榮的一面嗎?
我們都是「台獨頑固份子」清單!
回過頭來,中共此次預擬的「台獨頑固份子」清單,仍是定義台獨為「想要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其實,這樣的命題好笑的是:中共從未有一秒鐘統治台灣,中共卻能大言不慚地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台獨份子本身到底要怎麼「自我定義」呢?
的確,只要你支持台灣的主體性和民主、反對台灣成為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希望台灣成為獨立的個體,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是「台獨份子」,那是屬於台灣人追求民主價值、反對獨裁、更展現台獨份子驕傲的一面,那更是台灣人「頑固」的象徵。
碰觸國民黨政權的台灣人
經歷二二八事件的台灣人
受到威權統治下的台灣人
理解中國共產黨的台灣人
這些人不分世代,前仆後繼,投入台獨運動,成為台獨份子,因此,與其說台獨份子頑固,不如說台獨份子多是理想主義者,才會那麼堅持自己的理想,持續「頑固」到現在吧!在這頑固的堅持下,台獨份子對自身的定義除了脫離過去國民黨和中共的負面意涵,讓更多台灣人相信台獨的價值與身為「台獨份子」的驕傲,能大聲主張的說:「我是XXX,我主張台灣獨立!」
因此,我們反而是要讓台獨份子的陣容擴大,使這所謂「台獨頑固份子」清單包含所有台灣人,使台灣人不只向中國表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外,更要向世界展示:是的,台灣人將持續頑固下去,直到建立屬於台灣人的新國度為止!
圖說:圖片引用自網友pfge的部落格文章:支那少畫兩張「台獨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