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宗懋先生刊登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人權館是台灣版潛伏」一文,顯示其長期以來關心共諜問題,據此指責國家人權館只關心「真共諜」的人權,不關心「假共諜」的人權。徐宗懋批評蔡政府在就職典禮使用黃榮燦的版畫「恐怖的檢查」,是將「真共諜」神聖化,不僅「荒天下之唐」,而且「極端的無恥」。
國家人權館的職責是關心人權議題,對於遭受政治迫害、被剝奪人權的政治受難者伸張正義,並不是負責歷史研究,也不負責兩岸交流及和解。
徐宗懋先生的指責,貌似充滿正義感,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行移花接木的手法,只是想要掩飾過去威權體制剝奪人權的事實;徐宗懋恰好代表威權懷舊延續下的扭曲,凡威權體制所為都是正義的化身,不惜歪曲史實。
這種威權懷舊不正是轉型正義所急需扭轉的錯誤史觀,偏偏徐宗懋還想用這種扭曲錯誤的史觀來指導人權館的工作,真是可悲!
▌活在國共鬥爭的威權史觀 豈配妄議正義
徐宗懋先生的第一個可悲之處在於,活在國共鬥爭的威權史觀裡面而無法超越及解脫,國共鬥爭是中國近代史的產物,結果是國民政府敗逃到台灣,已經下野的蔣介石,藉此違反憲政體制復行視事,透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建立個人獨裁的威權體制,多少冤魂死在蔣介石筆下。
國家人權館裡面多少檔案解密後才知道蔣介石嚴重干預司法,親自眉批要求判處死刑,如果法官不從,連法官都被入罪,甚至判處極刑,如此罔顧人權的體制,將國家暴力強加於個人身上。
徐宗懋先生視而不見,他所謂的正義其實是國共鬥爭中敗逃一方的正義;不是當時兩岸人民的正義,是獨裁者蔣介石的正義,生殺予奪不是人民的正義。國家人權館要恢復的是這些因為國共鬥爭與內戰而喪失人權,慘遭國家暴力剝奪自由甚至生命的人。
近代中國歷史,國民黨的敗亡與共產黨的興起都是其來有自,國民黨因為失去民心,內戰失利才會敗逃到台灣。當時知識分子或者藝術家的選擇需要後世歷史研究公平地對待。
以國民黨宣傳的革命先烈林覺民為例,林覺民「與妻訣別書」讀來,熱血青年無不為之落淚,但林覺民的姪女林徽因,也是另一位革命志士、政治家林長民的女兒,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人民英雄紀念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設計者。
黃榮燦於一九五二年去世,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始政後三年就去世,而林徽因則於一九五五年去世,他們都無緣親眼目睹毛澤東在中國的倒行逆施,毛的個人獨裁體制,從一九五六年起標舉三面紅旗,將新中國搞到民不聊生。
這些無緣親眼目睹共產暴政的知識分子及藝術家何罪之有呢?需要您這樣冠以「真共諜」之名來加以鞭屍,卻罔顧蔣介石與毛澤東的暴政呢?您所在乎的正義其實只是衛護蔣介石個人的獨裁,而非國家人權館應所關懷:人民個人的自由、生命。作為國家人權館,又何須理會徐宗懋威權懷舊心態的歷史繆論呢?
中華民國在台灣,直到一九九一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兩千年政黨輪替,才完成民主轉型,落實國民主權,建立一個真正屬於全體國民的現代化國家。
在此之前的中華民國,只是一個敗逃的流亡政權在台灣建立的個人獨裁威權體制,這個個人獨裁威權體制對於人民的迫害,包括基本人權的剝奪,自由、生命的踐踏,如何透過轉型正義予以恢復,才是國家人權館的職責。
▌蔣介石御批「槍決可也」 證據比比皆是
向心夫婦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及洗錢罪,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四年,今年十月已經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獲准離台。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跟過去的白色恐怖未審先判、領袖獨裁介入司法完全不同,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法院依法駁回裁定無罪,解除限制出境禁令。
徐宗懋先生故意將向心夫婦案的「假共諜」與過去黃榮燦的「真共諜」類比,如此時空倒置、邏輯錯亂,到底是何居心?
徐宗懋先生的意思是指國家人權館要去干預司法嗎?還是國家人權館應該去幫向心夫婦打官司呢?請問向心夫婦在中華民國司法程序審理下有那個環節人權沒有獲得保障呢?如果司法程序有瑕疵不是應該提起上訴嗎?
如果覺得遭受冤獄不是應該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之訴嗎?這樣東扯西扯、胡攪蠻纏,徐宗懋整天以資深媒體人之姿,用錯亂的邏輯與史觀來質疑國家人權館的正常業務執行與職責是何居心呢?
如果徐宗懋先生真的關心兩岸的和解、和平與合作,請向陸委會提出建言,做為資深媒體記者,不會連政府各部門的職掌都搞不清楚吧!
如果徐宗懋先生真的關心自己心中所謂中華民族的前途,請多花一點時間關心新疆人權,閱讀一下維吾爾詩人塔希爾·哈木提·伊茲格爾所著的回憶錄《等著在夜裡被逮捕》,關心他發出內心最深沉的吶喊,警醒我們極權體制對於我們思想自由以致人身自由的壓制與侵蝕,甚至企圖進行種族的滅絕。
同樣做為資深媒體人,也請徐宗懋先生珍惜我們做為知識份子的尊嚴,不要隨意踐踏,不要將國家人權館當作政治鬥爭工具,拋棄陳腐的威權史觀,以贏得社會的尊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