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反滲透法」有其必要 但不影響兩岸正常交流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26)日表示,「反滲透法」立法有其必要,但應該跟社會多溝通,以減少不必要的疑慮,尤其在中國經商、就業的國人,請他們不必擔心,不會影響兩岸正常交流。

蘇院長指出,目前中國崛起,不但我國的威脅日益增加,甚至滲透對世界各國的情況,都已引起各該國家的警覺,從澳洲、英國到美國,主要民主國家紛紛立法防堵中國滲透。台灣就在中國對外滲透的第一線,其對我國的威脅更是明顯,更需要「反滲透法」來保護國家安全與人民利益,國人必須非常提高警覺。

蘇院長強調,立法院目前正在討論「反滲透法」,蔡英文總統宣示,「反滲透法」應該在立法院好好討論,不需要口水,不需要扣帽子。行政院完全尊重立法院討論與協商「反滲透法」。

蘇院長也指示陸委會及相關部會,在立法院討論協商「反滲透法」的過程中,要充分協助,提供國會立法需要的資料與說明。而在立法三讀通過後,也要嚴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台灣社會的民主自由。

反滲透法今日逕付二讀
反滲透法今日逕付二讀。
(圖/中央社)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 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的談話表示,「反滲透法」的修法是針對犯罪行為(即滲透行為),而非針對特定人的身分來加以懲罰,「反滲透法」草案列舉的犯罪行為已在現行法律有明文規範,主要有五種犯罪樣態:第一、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二、違反「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三、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四、違反「遊說法」、第五、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集會遊行法」。

Kolas 發言人指出,此項立法的重點在針對上述違法行為的處罰應如何強化。此外,違反「反滲透法」者,行政部門僅有「告發權」,即主動移送、或者函送,並沒有行政罰,而是透過法院三審定讞的嚴謹程序才加以處罰。

陳主委在會中特別提及,今(2019)年1月2日習近平提出「習五條」,宣示統一台灣的進程,更透過這種滲透、統戰要達到所謂的民主協商,遂行統一台灣的目的,所以我國的確需要有這樣的法律,但此法律只針對滲透行為來加以禁止與處罰。

蘇院長會中也特別強調,立法院提出「反滲透法」的立法,行政院的立場是基於守護國家主權、保護人民安全,希望傾聽民意,並在民意的基礎上,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最後協商審議與運作的機制,不論是否如期完成審議,以及通過的法條內容如何,行政院都會尊重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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