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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判決:Google違反反壟斷法、Apple須繳交130億歐元稅金

歐盟(EU)多年前針對蘋果(Apple)、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兩家美國科技巨擘違反競爭法規的裁罰案,先後遭兩家公司告上法院。歐洲法院(ECJ)9 月 10 日認定 Google 違反《反壟斷法》,以及 Apple 須向歐盟繳納 130 億歐元稅金。這兩起案件都是歐盟試圖防堵美國科技巨頭逃漏稅的一環。

Google 的案件可以回溯到 2017 年,當時歐盟指控 Google 在搜尋結果中優先推廣其 Google Shopping 服務,違反了歐盟的反壟斷法規。Google 被罰款 24 億歐元,並隨後上訴至歐洲法院。週二的判決維持了原判,罰款未被撤銷。

歐盟與 Apple 長期以來存在稅務糾紛。2016 年,歐盟指控 Apple 在其歐洲總部所在地愛爾蘭享受不正當的稅收優惠。歐盟認為 Apple 在愛爾蘭的兩家子公司應繳納數十億歐元的稅款,然而 Apple 辯稱這些子公司主要應在美國納稅,並主張其受到了雙重課稅。最初 Apple 贏得訴訟,歐盟的付款令被撤銷。2020 年,歐盟對該裁決提起上訴,經過四年爭訟後,最終歐盟獲勝。

先前歐盟將 Apple 稅務案件上訴到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時,訴求的 130 億歐元稅金存入託管帳戶,現在歐盟勝訴,這筆龐大金額將發放給愛爾蘭,這對愛爾蘭國庫來說是一大挹注。Apple 則在週二宣判後發表聲明,強調本案不在於繳納多少稅款,而在於向哪裡繳稅,並稱歐盟試圖溯及既往的改變規則,卻忽略 Apple 已在美國繳稅的事實。

歐盟終於在糾纏數年後,贏得與Apple和Google在稅務和反托拉斯等案件
圖/moneycontrol

《紐約時報》的分析指出,歐盟與 Google、Apple 的案件顯示出政治力量在監管科技業的態度轉變。在此之前,科技巨頭如 Apple、Google、Amazon、Facebook/Meta 等規模不斷擴大,重塑人們的生活、工作、購物和交流方式,但世界各國政府基本上對這些科技活動採取不干涉的態度。多年後,歐盟的這兩起案件也顯示一個更廣泛的問題:各國政府是否有能力跟上科技腳步。

​A​pple 和​ Google 在大西洋兩岸​都面臨法律​挑戰。美國聯邦司法部​於本週對 Google 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 Google 濫用在數位廣告領域的主導地位​,這與 Google 和歐盟的訴訟頗為相似。上個月,一名​美國聯邦法官在另一起案件中​認定 Google 是網路搜尋領域的壟斷者。​更早之前的去年 12 月,聯邦陪審團​也表示,Google​ 管理 Google Play 應用程式商店​的方式也違反反壟斷法。

這次的罰款是歐盟執委會過去 10 年來基於違反反托拉斯規定,而對 Google 祭出的 3 項懲罰之一,Google 過去 10 年的反托拉斯罰款金額已高達 82.5 億歐元。

​參考新聞來源:
2024/09/10 DW(德國之聲) EU top court rules against Apple, Google
2024/09/10 The New York Times(美國紐約時報) Google and Apple Face Billions in Penalties After Losing E.U. Appeals